2018/09/28
圍繞任天堂起訴東京一公司向駕駛公路卡丁車的客人出租其擁有的遊戲人物角色「瑪利歐」等的服裝、並讓客人在公路行駛的行為等侵犯著作權的訴訟,9月27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做出了判決。判決認可了任天堂的主張,要求涉事出租公司支付1千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0萬元)賠償,同時停止服裝出租等。任天堂同一天透露上述消息。
任天堂2017年2月以出租公司「MARI Mobility開發」(原名maricar,東京品川)及其社長為被告提起訴訟。
任天堂表示,該出租公司在其公司名稱裏使用了屬於熱門遊戲《瑪利歐賽車》簡稱的「maricar」。在向外國遊客等出租改裝為可在公路上行駛的卡丁車之際,還向顧客出租瑪利歐等的服裝。
在這起訴訟中,任天堂主張這些行為相當於著作權侵犯和不當競爭行為。一方面,出租公司主張「讓卡丁車到公路行駛的業務由其他企業負責」,要求法院駁回訴訟請求。
任天堂同一天發表評論稱「主張基本上獲得認可。對於知識産權侵害,今後將繼續採取必要措施」。另一方面,出租公司表示,「部分主張未獲認可,感到非常遺憾。將詳查內容,加以應對」。
文章出自:日經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