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1 19:00中央社 記者梁珮綺台北1日電
有時民眾申請專利後,才被舉報指已有「前案」,導致投注心血功虧一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因而訂定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要求公開引證資訊,盼創造申請人、產業界及智慧局三贏。
智慧財產局專利二組組長吳佳穎表示,專利不分國界,因此,當發明人提出專利申請後,會有審查官在全球資料庫進行審查,了解是否已有前人申請;不過,有時查到的資料未必全面,因而訂定舉發制度。
依照流程,發明人申請專利後,3年內可要求進行實審,而從申請後的第18個月起,申請案會公開,在還沒拿到專利前,發明人可參考相關資訊做任何修正。
而根據統計,國內每年約有百件第三方意見提出引證資訊,當中高達9成不願公開,導致發明人在申請時不知情,也無法即時參考,並在核准前做修正。
吳佳穎說,部分發明人申請到專利、進行投資或量產後,才被舉報指已有「前案」,當然,發明人申請到的專利未必與「前案」完全一樣,但仍可能有幾成雷同,就必須付出時間及訴訟成本。
因此,智慧財產局訂定「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今天開始施行,只要是第三方提供的引證資訊,都會通知申請人並公開,將第三方意見作為專利審查品質的最大運用。
吳佳穎說,要點施行後可創造專利申請人、產業界及智慧局三贏局面,包括維護申請人權益、提升申請人自身專利的穩定性,有助申請人在國內外的專利布局;就相關技術產業而言,產業界可更容易提出供審查的前案及相關意見。
就智慧財產局的角度,則有助提升審查人員掌握前案證據的效能,也能減少舉報的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