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 記者林以君
2020年07月12日16:02
原標題:疫情期間搶注“火神山”商標,寧夏一註冊申請人被罰1萬元
來源:陶濤/寧夏日報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對一註冊申請人在疫情期間搶注“火神山”商標案,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3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函,要求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對一涉嫌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相關信息線索予以核查,並依法處置。
經查,武漢火神山醫院開建之初,寧夏一註冊申請人認為“火神山”名稱有潛在商業價值,希望通過註冊該商標獲得商業價值。火神山醫院、雷神山醫院是武漢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前線醫院,於今年2月17日註冊成為事業單位,擁有該名號的在先權利。在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該商標註冊申請人搶先註冊與疫情詞彙完全一致的文字商標,涉嫌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構成惡意申請行為。
此案是2019年12月1日《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發佈後,寧夏市場監管部門首次依據該規定對商標申請人作出行政處罰,也是處理的與疫情相關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第一件不良影響商標申請註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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