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方便盜圖! 被告多為家庭主婦.學生 截圖蒐證製證明書 原作可依正常管道檢舉
網拍賺外快,千萬要小心!有賣家貪圖方便,盜用其他賣家所製作好的精美圖片,因為涉及商業行為,已經侵權,原作可以索賠,最高金額一張照片可以求償15萬元,這些賣家賣出的商品根本不夠賠,警方提醒,自己的商品還是要自己拍照,才不會吃上官司。
打燈、拍照商品擺好角度網拍賣家,賣東西、拍照一切自己來就怕盜圖行為涉及侵權,因為就有賣家真的被告,口氣好無奈,賣的還不夠賠。就因為一個簡單動作右鍵複製網路上的圖片,害自己吃上官司。
警方在今年上半年就接獲680件,去年整年更驚人:1500件。調查後發現,被告身分多為家庭主婦、和學生,貪圖方便在網路上擷取同樣商品的圖片,貼在自己的拍賣網站上,結果遭到照片的原作者控告侵權,一張照片求償15萬元,金額嚇人。另外,原作者該如何舉證自己照片遭人盜用,警方表示可以截圖蒐證,製作證明書:包含侵權賣家的帳號、商品名、原始圖、拍攝日期、地點、相機型號等等,依循正常管道檢舉。民眾想要網拍賣東西得要注意自己的商品,自己拍千萬別在網路上隨意抓圖,不然生意沒做成賠都賠不完。
文章出自:台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