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商標案的訴訟拉鋸戰,在中國又有新進展。自2002年起,中國品牌「喬丹體育」與美國Nike旗下以NBA傳奇球星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命名的同名品牌「喬丹」(Air Jordan)就展開商標爭奪戰。根據《北京時報》報導,8日中國喬丹體育控告美國喬丹侵權,要求公開道歉與人民幣30萬(約新台幣138萬)的賠償金。
《北京時報》報導,中國「喬丹體育」指控美國喬丹將原告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並具有市場高知名度與識別度的「喬丹」標誌用以推廣、銷售其運動鞋商品的廣告,認定此舉侵害其商標專用權,要求對方立刻停止授權,並且賠償人民幣30萬。
面對山寨喬丹的指控,美國喬丹「耐克商業」回應並未將喬丹籃球等相關標示用於官網,只用於後台關鍵詞,並無商標侵權,更無不正當競爭。
其實自2002年起,兩家喬丹就已展開爭奪商標大戰,原版美國喬丹先後控告中國喬丹十次侵權,甚至2012年國際籃球明星「籃球之神」喬丹本人親自向中國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中國喬丹的相關註冊商標,最後卻都是以敗訴收場。
關於此次山寨反控原版的荒唐事件,中國網民看不下去砲轟無恥,頻頻憤怒留言「看不起這種中國企業」、「丟臉丟到國外去」、「不耍流氓,何來大國?」,也有人揚言抵制拒買無恥企業的商品。
【世界日報/中國新聞組/北京15日電】
喬丹商標案的訴訟拉鋸戰,在中國又有新進展。自2002年起,中國品牌「喬丹體育」與美國Nike旗下以NBA傳奇球星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命名的同名品牌「喬丹」(Air Jordan)就展開商標爭奪戰。根據《北京時報》報導,8日中國喬丹體育控告美國喬丹侵權,要求公開道歉與30萬人民幣(約4萬7400美元)的賠償金。
北京時報報導,中國「喬丹體育」指控美國喬丹將原告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並具有市場高知名度與識別度的「喬丹」標誌用以推廣、銷售其運動鞋商品的廣告,認定此舉侵害其商標專用權,要求對方立刻停止授權,並且賠償人民幣30萬。
面對山寨喬丹的指控,美國喬丹「耐克商業」回應並未將喬丹籃球等相關標示用於官網,只用於後台關鍵詞,並無商標侵權,更無不正當競爭。
其實自2002年起,兩家喬丹就已展開爭奪商標大戰,原版美國喬丹先後控告中國喬丹十次侵權,甚至2012年國際籃球明星「籃球之神」喬丹本人親自向中國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中國喬丹的相關註冊商標,最後卻都是以敗訴收場。
新聞出處: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