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肥皂」申請商標 聯想男男性交判敗訴

網路手工皂業者「撿肥皂工作室」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以「易使人理解為同性男人的性行為」遭駁回,業者憤而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訴訟,但智財法院今維持智財局裁定,認定商標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判業者敗訴。

撿肥皂工作室成立於2010年,去年委託哲學工作者朱家安設計商標,將工作室LOGO與「撿肥皂」圖案向智財局申請,但智財局認定,撿肥皂依現今流行用語,意指男男間性行為,若在網路上搜尋,依照一般社會通念,多半給人負面印象。

針對商標圖樣,智財局則認為,商標設計以類似臀部圓形化的中文「撿」字結合,「肥皂」分置上下組合而成,仍不足以脫離負面認知,因此將其駁回。

業者憤而在網路上張貼公文,怒批「請不要覺得撿肥皂髒,撿肥皂是要洗滌您內心的髒」,外界也質疑智財局歧視同志,同理可證,恐怕連菊花、太陽花等聯想用語也不能使用;業者向智財法院提起訴訟,智財法院今則判業者敗訴。

智財法院維持智財局裁定,並認定商標恐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撿肥皂3字仍令人聯想到男男性行為,類似臀部的商標圖騰則會令消費者感到粗鄙,判業者敗訴,全案可上訴。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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