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上訴法院8日做出判決,禁止美國巧克力生產商瑪氏公司(Mars)使用小寫「m&m」為商標在瑞典販售,如果瑪氏公司未提出上訴,在瑞典從7月開始只能使用大寫的「M&M」當商標。
由於「m&m」商標和另一巧克力品牌「Marabou」的商標太類似,兩家公司為爭商標權打官司,「Marabou」是美國食品公司億滋國際(Mondelez)旗下商品,從1957年開始在瑞典銷售時,就使用小寫m作為其品牌標誌,瑪氏公司則是於2009年才開始在瑞典銷售「m&m」,在初審中瑪氏勝訴,億滋國際提出上訴。
瑪氏公司則表示他們認為兩款巧克力不會讓消費者混肴,表示正評估下一步作法。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